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网 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网
登陆     注册
登陆     注册
法律知识 Legal knowledge
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走私毒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哪些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来源:汤建彬律师      作者:汤建彬律师      时间:2015-09-28

  导读:走私毒品的罪行与贩卖毒品一样严重,都可以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此可知,涉嫌走私毒品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我们一定要搞清楚走私毒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以及实施了哪些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一、走私毒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

  走私毒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

  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哪些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走私毒品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当属于走私毒品的行为:

  (1)从境外购买毒品后非法入境,或者与境外贩毒分子相勾结,将毒品偷运入境;

  (2)将非法入境的毒品偷运出境,或者把在境内购买的毒品偷运出境;

  (3)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和集团购买、运输毒品,或者在边境地区与境外走私毒品分子相勾结,买卖、运输毒品;

  (4)与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实物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藏匿以及其他方便;

  (5)与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相勾结,在内地直接向走私毒品分子购买毒品;

  (6)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或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走私毒品犯罪分子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并偷运出境的。

  以上就是“走私毒品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还有“哪些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活动,严禁非法走私毒品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走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法规,都会受到刑事处罚。已经被查处的,我们建议您及时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专业毒品律师汤建彬温馨提示:

  居间人在贩毒人员和购毒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的,不论居间人是否从中获利,刑法对其行为都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因为,居间人不仅主观上具有帮助他人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也有积极帮助寻找买主的行为,所以对这类居间介绍行为应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处理。



汤建彬律师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电话 | TEL:    150-1117-8658
微信 | WeChat:
邮箱 | EMAIL: 15011178658@163.com
地址 | ADD: 北京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23层
23rd Floor, Tower C, Office Park, No.5 Jinghua South Street,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扫一扫 添加微信
去留言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导航去律所
扫一扫 添加微信
Copyright © 2021 北京汤建彬刑辩团队 版权所有 | ICP备案:京ICP备1503893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886号
UED:网律营管
首页
关于我们
一键电话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