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制毒化学品种类更新情况:
1、2005年国务院颁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该条例将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附表列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2、2008年,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将羟亚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羟亚胺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品种目录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3、2012年,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邻氯苯基环戊酮被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品种目录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4、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品种目录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5、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品种目录中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溴素、1-苯基-1-丙酮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目前,我国已列管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共计32种。
汤建彬律师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