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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财产执行异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会是什么罪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2-18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对于一些违反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掩饰隐瞒犯罪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法律犯罪行为。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会是什么罪?下面本网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会是什么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这一新罪名是由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而来,该《修正案》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客体

  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我认为这两者均不能涵盖本罪的全部具体客体。一方面,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如果是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则属于在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后续行为,为此前上游犯罪行为所吸收,不另行处罚。法人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以上就是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会是什么罪的相关介绍,对于当事人来讲还是要注意遵守相应的法律秩序,避免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不然不仅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本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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