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
3.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
4.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6.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以上就是检察院在国家司法救助中不予救助的情形,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咨询本网站首席律师汤建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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