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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作者:汤建彬律师      时间:2021-03-26

 

  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赔偿请求人申请刑事赔偿,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 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 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 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 死亡的;

  5.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 措施的。

 

  以上就是申请检察院国家赔偿的情形,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咨询本网站首席律师汤建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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