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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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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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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所汤建彬律师辩护的河北省最大毒品案成功摘掉恶势力定性
近日,由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建彬律师承办的河北最大贩毒案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系河北警方破获省内单次缴获毒品量最大的贩卖毒品案,起诉书中指控该案第一被告王某某等5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汤建彬律师担任该案第一被告人王某某的辩护人,经充分研究案件,专业细致辩护,成功摘掉恶势力定性,8条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基本实现了一审辩护目标,为二审量刑及财产辩护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成功摘掉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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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获部分毒品后主动交代全部数量达到死刑数量标准的,不死立执
一、典型案例 古丽波斯坦•巴吐尔汗贩卖毒品案——司法机关查获部分毒品后,被告人主动交代了实际贩毒数量,并达到死刑数量标准的,如何量刑? 2007年6月8日下午,被告人古丽波斯坦•巴吐尔汗伙同米克热衣•扎曼(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携带415克海洛因,从广东省广州市到达江苏省常州市,在该市谷茂大酒店315房间,以每克210元的价格将海洛因卖给古丽娜尔•如孜买买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次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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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拒不供认毒品来源,不能证明受人指使、雇佣的,将受严惩
一、典型案例 王平运输毒品案——拒不供认毒品来源又不能证明系受人指使、雇佣运输毒品的如何处理? 2009年4月29日,被告人王平将毒品藏匿于云K59025号桑塔纳轿车内,驾车从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前往元阳县。当日14时40分许,当王平驾车行至云南省绿春县公安边防大队岩甲检查站时被拦下检查,公安边防人员从轿车变速箱挡板下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2287克。 一审:被告人王平非法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2287克,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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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线索协助查获大量案外毒品,虽毒品持有人不明,仍可认定立功
一、典型案例: 魏光强等走私运输毒品案——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之立功 2009年7月初,同案被告人王保兰(已判刑)到缅甸国与吴德志(另案处理)商定购买毒品后,吴德志找到被告人魏光强、同案被告人吴老财(已判刑)运送毒品。同年8月1日,魏光强、吴老财携毒品到达云南省施甸县旧城勐菠萝河时被民警例行盘查,二人主动承认携带的黑色拎包内装有毒品。民警当场从该包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4包,重2712克。同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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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后即如实交代罪行认定为自首
一、典型案例 杨永保等走私毒品案——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后即如实交代罪行能否认定为自首? 1998年12月30日,被告人杨永保、陈兴助在缅甸勐古被毒贩雇用运送海洛因到中国境内。同月31日清晨,杨永保、陈兴助分别将毒贩交给的海洛因吞匿于腹内,然后进人中国境内,与毒贩安排带路的李春明(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一起从云南省畹町乘车至芒市机场,欲乘飞机前往内地。在机场安检时,杨永保、陈兴助被我公安人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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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刑事辩护成果
2019.12.25
家族毒品共同犯罪中作用小地位低的主犯,可酌情从轻判处刑罚
一、典型案例 侯占齐、李文书、侯金山等人走私、贩卖毒品案 1 2003年底,被告人侯占齐与儿子侯金山、妹妹侯占珍(另案处理)越境到老挝国,通过他人购买毒品12千克,其中500克属侯占齐出资购买。三人携带该毒品入境后,由侯占珍的司机李艳(另案处理)驾车到贵州省贵阳市,四人乘王小龙(另案处理)安排的轿车到安徽省阜阳市。侯占齐与侯占珍将该毒品卖给王小龙。 2 2004年6月,侯占齐与侯金山从被告人李文书处购得毒品1
成功辩点
2019.09.22
是否为共同犯罪及地位、作用未查实,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典型案例: 李某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辩称受人雇用贩卖毒品 2010年8月4日13时许,被告人李某在一饭店房间内分别以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6 4万元的价格向被告人谢某贩卖3块海洛因,以17 6万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温某贩卖2块海洛因。次日零时许,谢某、温某携带各自所购的毒品在搭乘长途客车返回途中被抓获。公安人员从谢某的座位下查获海洛因3块,净重l 044克;从温某的座位下查获海洛因2块,净重688克。李某在此次贩卖
成功辩点
2019.08.27
不明知他人购买用于卖给吸毒人员,违规出售咖啡因不构贩卖毒品罪
一、典型案例: 武汉同济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单位及孙伟民等人贩卖、运输、制造、转移毒品案 1992年底至2002年5月间,被告人孙伟民独自或先后伙同他人在没有任何购用手续的情况下,通过同案被告人董连军的帮助,或持他人单位的咖啡因购用证明复印件,或伙同原齐齐哈尔市第四制药厂供销员刘庆华(已死亡)持该厂的咖啡因购用证明,先后22次分别从齐齐哈尔化学制药厂、原齐齐哈尔进出口公司第二分公司等单位购买咖啡因共计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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