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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果 Professional achievements
聚焦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辩护,大量成功“保命”案例
成功辩点
2020.08.27
只有实施数量较小毒犯故意,引诱下实施数量较大的,属于数量引诱
  一、典型案例  申时雄、汪宗智贩卖毒品案  2007年2月底,被告人申时雄在云南省昆明市向陈某某(另案处理)贩卖5 5克海洛因后,告诉陈某某还有3500克海洛因待售,委托陈某某联系买主。同年3月初,陈某某介绍董哥向申时雄购买海洛因。3月30日中午,申时雄与董哥约定交易价格为每克430元,并于当日下午到董哥住处查验购毒款。次日上午,申时雄告诉董哥共有6000克左右海洛因可供交易。当日15时40分许,申时雄携带海洛因到昆明
律师著作
2020.05.13
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基本辩护程序
  死刑复核为不开庭的法律程序,2015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参与死刑复核案件的流程,基本解决了之前存在的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中查案难、会见难、阅卷难、约见法官难等问题,笔者结合该办法及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经验,将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基本辩护程序总结如下:  (一)接收委托并进行风险提示  接案是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的开始。死刑复核阶
成功辩点
2020.04.24
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可能部分用于吸食,在量刑时应予考虑从轻
  一、典型案例  郑大昌走私毒品案——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应如何定罪量刑?  1999年8月22日,被告人郑大昌将两块块状海洛因用胶纸绑在腰腹部,将装有稀释海洛因液体的三支注射针筒、一个小塑料瓶放在西装口袋内,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从深圳市罗湖口岸出境时,被海关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块状海洛因净重350克,含量为23 7%,含海洛因的液体重15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大昌逃避海关监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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